中国工程管理网 培训服务 | PMP认证 | PgMP认证 | 回到首页 | 联系我们 | 收藏本站
免费注册会员 | 登陆
工程管理论坛
工程经理圈 工程经理博客

最新推荐
相关文章
没有相关文章
您现在的位置: 中国工程管理网 >> 工程文库 >> 企业管理 >> 管理体系 >> 正文
组织间网络理论视野下的南水北调工程运行管理
作者:佚名 来源:建设工程教育网 点击量: 发布时间:2013-1-31 11:17:19
上层水量分配调度仲裁机构,是指当跨省级联席协商会议未能就重大问题达成协商一致的意见且经多次协调无效时,由国务院任命的一个南水北调工程仲裁委员会依法做出最终裁决。仲裁委员会由国务院副总理、国务院秘书长、水利部部长、环保总局局长、国务院指定的其他有关部委负责人,以及各省(直辖市)领导组成,国务院副总理任仲裁委员会主任。中层和基层仲裁机构分为省级人民政府授权的仲裁委员会,以及地(市)级人民政府授权的仲裁委员会,可参照上层仲裁机构模式组建。以上机构均为非常设的官方机构。

  (四)专家咨询委员会

  为使南水北调工程水资源使用权分配调度建立在科学、严谨、公平、公正的基础之上,应充分发挥专家咨询论证的重要作用。建议水利部在全国范围内遴选各部门、各行业知名专家组建专家顾问团,为水量分配调度方案的制定提供技术咨询,对拟定的分配调度方案进行合理性论证并提出修改和调整的建议。在需要启动仲裁程序时,为仲裁委员会提供技术支撑和决策依据。

  南水北调工程运行管理联席协商会议制度的实施,一方面,基本维持了现行的水资源管理体制,避免了因大规模变动而带来的行政阻力和其他代价,增强了方案的现实可操作性;另一方面,会议是由水利部、环保总局、工程沿线各级政府和所涉流域委员会有关代表组成,具有一定的行政权威性,能有效地统筹管理工程水资源问题,解决省际用水纠纷和利益冲突;与此同时,便于及时交流、相互沟通,从而弥补了各部门间在管理权限和政策上的漏洞,化解其重叠或冲突之处,有助于减少决策和办事过程中的内耗,可以提高效率、克服无责任性和混乱性,为工程水资源跨地区的统一管理和合理分配提供了科学保证。层面,其余层面可依此类推。

上一页  [1] [2] [3] [4] 

文章录入:web13741    责任编辑:web13741 
  • 上一篇文章:
  • 下一篇文章:
  • 【字体: 】【发表评论】【加入收藏】【告诉好友】【打印此文】【关闭窗口
    网友评论:(只显示最新10条,评论内容只代表网友观点,与本站立场无关!)
     
    关于中国工程管理网 | 收藏本站 |京ICP备10012994号
    共创国际项目管理顾问旗下网站:中国研发管理网 | 项目管理者联盟 | 中国工程管理网
    VIP会员 | 培训服务 | PMP认证 | PgMP认证 | 刊物出版 | 沙龙会议 | 人才服务 | 广告投放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5-2014 21CPM.COM 工程管理网 All rights reserved. 京ICP证060517号